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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扩大)学习会——切实把统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7月22日,通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4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平主持并讲话,吉林省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核算处处长、省统计局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林梅作辅导报告。
学习会上,林梅从理论层面、政策层面、实践层面,深刻阐述了中央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经济核算制度的总要求,系统解读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和核算方法,详细介绍了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对于我们全面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统计工作提升到“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新高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准确把握新时代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规律,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落地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改革方案和吉林省、通化市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对照新旧变化找准工作方向,对照指标结构找准发力焦点,对照短板弱项找准攻坚要害,持久抓、见长效,加快建立健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要深入了解掌握国家实施统一核算改革具体内容和要求,全面掌握统一核算新标准、新要求、新变化,坚持上下一体、同频共振,真正做到培训全覆盖、改革全动员、工作全部署,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全面,切实把全市统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助推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通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化市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医药高新区、内陆港务区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记者:王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