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会议表决通过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条例将从3月1号起在全省正式实施。
在刚刚结束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黑龙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高票获得通过。这是黑龙江省第一部系统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彰显了黑龙江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在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负责同志,将这部条例的出台背景、基本框架、重点内容做详细的介绍和解读。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为7章63条,作为营商环境立法领域的一个创新,对“新官必须理旧账”、“新官如何理旧账”的细致规定,成为条例中的亮点。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时鹏远介绍,全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中都没有对“新官如何理旧账”在法律上设定规范。理旧账的过程中,要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因素去考虑,让他们增强对黑龙江的信心,让黑龙江真正成为一片投资兴业的沃土。
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与企业接触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结合龙江发展实际,围绕破解市场主体在投资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堵点”加以规范,用法治为龙江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 林维新说,行政机关要做为企业服务的店小二,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推出由政府过去固定端菜,向政府向市场主体和企业提供自由点菜的一个服务菜单,使各项服务更加趋近于个性化。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董惠江也认为,这部条例使政府部门的职责明确清晰了,市场主体的权利也进一步地明确,条例里面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都是由法规直接来决定的,对于改善黑龙江整个营商环境的意义是基础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