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行业部门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近日,绥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约谈培训会,市级各重点行业部门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绥化消防支队副支队长任英军根据专项行动对各重点行业部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就如何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摸清本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研究制定针对性对策意见,特别是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对于“不放心”的单位场所,要有特殊管控措施,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二是各重点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统一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三是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广播电视等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消防部门联动协作,设立专版专栏,定期曝光隐患和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各社会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内部广播、LED屏幕、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单位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类消防标语,实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要编印本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真正使消防安全工作入脑入心。要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力争培养出一大批消防安全“明白人”。根据实际完善单位应急疏散预案,细化优化疏散路线,明确应急疏散引导员,适时开展演练。微型消防站要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和“处置要在3分钟”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