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7月1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解读了《聊城市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作方案》和《聊城市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认定办法》,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聊城市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作方案》明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政府给予培训费补贴。
据介绍,《聊城市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作方案》明确了培训范围是,全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聊企业)依托自有培训机构、内设职工培训中心或委托其他培训机构,对本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综合素质培训、“金蓝领”培训、“以赛代训”,以及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开展的项目制培训、以工代训。
培训项目分在职职工培训、高危企业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以工代训、以赛代训、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等6个大类,基本涵盖了企业和所属职工的各类培训需求。
培训项目须按企业备案、开班申请、培训实施、考核发证、申领补贴等程序进行。企业职工每人每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且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并分类明确了各类工种(专业)的补贴标准,其中岗位适应性培训不低于24个课时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以工代训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对《聊城市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认定办法》政策解读时,宁吉木说,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认定办法,是与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作方案相配套的文件。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认定并非面向所有企业,仅限于“规模以上企业”。
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自觉接受督导评估与检查,如存在违规违纪情形,由批准设立的人社部门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认定资格。
新闻延伸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分三个档次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姜伟介绍了“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概念和补贴标准。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在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由企业与培训机构采取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企业和培训机构是学徒培养的“双主体”。企业是学徒的用人单位和培养主体,负责提出学徒培养需求,承担学徒的遴选推荐、劳动管理和岗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培训机构是学徒的教育培训主体,根据企业培养需求承担教育培训任务。
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于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等级、耗材等情况分A(专项职业能力、初级工)、B(中级工)、C(高级工)三个档次,每人每年4000、4500、5000、5500、6000元五个标准。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应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布,可预支不超过6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考核鉴定结束后,企业申请其余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