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创刊40周年征文·我与法治日报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不知不觉间我已在单位新闻宣传岗位上干了23年。23年来,是她一直教育我成长、帮助我进步、激励我前行。她就是《法治日报》。今天我就来讲讲我与《法治日报》的故事。
故事之一,有幸成为《法治日报》特约撰稿人。初识《法治日报》(当时为《法制日报》)是1997年的秋季。那时,因为工作需要,我从基层法庭来到市法院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自此便和《法治日报》结下了不解之缘。阅读《法治日报》,是我每日的必修课。看到优秀新闻作品,我就剪下来分门别类地粘贴到剪报本上,以备日后复读。有一次,看到《法治日报》招聘特约撰稿人和特约通讯员的消息后,我试着给报社寄去了3篇刊发的作品,经审核,我有幸成为《法治日报》的特约撰稿人。收到报社寄来的证件后,当时我别提有多高兴了,也更加激发了我的读写积极性。之后,我坚持以她为师,认真研读上面的文章,写作能力日渐提高,见报的稿件也不断增多。这些年,我先后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作品上千篇。采写的《枣阳法官节前送来赔偿款》《枣阳法院司法确认最快3小时》《让盲人也看到司法公正》等新闻作品先后在《法治日报》等媒体发表,传播了正能量。应当说,这很是得益于《法治日报》这位无声的良师益友。
故事之二,多篇刊发在《法治日报》的作品获奖。凡事都有第一次。我第一篇获奖作品就是在《法治日报》刊发的,她给予了我继续写作的动力和信心。1997年8月,法院新领导班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审判工作有效开展,取得较好社会效果。我了解这个消息后,深入有关部门采访,然后把稿件寄给报社。半个月后,《法治日报》刊发了这篇稿件。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篇作品在1998年10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法制宣传优秀作品二等奖。收到荣誉证书,领导和同事都为我高兴,给我鼓励。1998年5月,枣阳市59户农民因购买不能孵化的土元虫种苗,损失7万多元。该案判决后,我根据这个案例写了一篇稿件,投给了《法治日报》周末专刊部,编辑收到稿件后给我打来电话,提出了修改意见。之后,我对稿件又进行了多次修改。当年7月3日和10日,《法治日报》六版以《土元虫难成虫》为题,分“案例篇”“审结篇”先后刊发。不曾想,这篇稿件在2000年9月被湖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法制宣传优秀作品一等奖。
故事之三,第一次接触《法治日报》的总编辑。1999年6月,《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联合举办新闻业务培训班,湖北省高院选派4名基层法院的同志参加。在这次培训中,我有幸聆听了时任《法治日报》总编辑陈应革等老师的讲课。课堂上,陈总编通过扎实丰富的文字理论功底和多年的编辑写作经验,结合法制新闻宣传实例,从法制新闻的概念、特点、功能及法制新闻工作者的责任等方面作了生动的讲授。课后,陈总编又诚邀全体学员前往法治日报社做客。在参观座谈中,陈总编讲述了《法治日报》辉煌历史,并对学员们的提问一一耐心解答,希望学员们多给《法治日报》写稿投稿。当学员们拿着陈总编主编的《走进法制新闻》一书请其签名时,他一一满足,并谦虚写下“某某同志指正”字样。短暂美好的时光,今天回忆起来,依旧难忘。
一路走来,能有今天的收获,我觉得跟《法治日报》有着割不断的联系。现在,我虽然已经记不清在《法治日报》上发表过多少篇稿件,但我深深知道,是《法治日报》让我成就了新闻写作梦想。
春风化雨,喜逢盛世。今年是《法治日报》创刊40周年,作为一名忠实的读者和作者,我非常兴奋。借此机会,感谢编辑老师对我的关心帮助,衷心祝愿《法治日报》越办越好、越办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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