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柳州市市区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约仪式在柳州市民政局举行。记者从签约仪式上获悉,柳州市有1.8万余困难群众获得由政府埋单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期自今年5月8日零时起至2013年5月7日24时止。据了解,为市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是柳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被保险人在多种情况下可获得保险金,如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90日后患有疾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导致身故等。保险金额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为界,投保时年龄小于70周岁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金额7000元/人,疾病身故保险金额4000元/人,意外医疗保险金最高限额为3000元/人;投保时的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4000元/人、意外残疾保险金额5000元/人,疾病身故保险金额2000元/人,意外医疗保险金最高限额为2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