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不同车险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对于同一险种,不惜采取种种手段,在很多细枝末节上大做文章。以报价为例,给出的报价往往存在着数百元乃至上千元的差异,以此来吸引车主们的眼球。这就与理赔范围有关。很多新手初涉车险,往往倾向选择那些报价便宜的保险公司。其实一分钱一分货,保险行业也不例外,只要是正规的保险公司,保险额度不同,自然也就决定了理赔范围和理赔金额不同。比如三责险,一旦因车祸受伤治疗,医药费、住院费可能动辄几十万,如果投保额度低,保险公司只负责部分理赔,只怕连医药费都理赔不回来。
一些保险代理商总是想办法降低保费,比如将保险人的私家车填写成“单位车”,让其享受企业车投保的较低费率。可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发现车辆性质是私家车而非单位用车,就可能拒绝赔付。
再者,交通事故的双方总喜欢为责任大小争得不可开交,车主本能的认为,责任越小,损失会越小。事实上,如果是车主的责任,无须对方赔付的,除了精神损失,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都会赔付。因此也就会出现责任越小,最终所能获得的赔偿反而越少的现象。
交强险和车船税,在相差上千元的报价面前,一般也比较容易被忽略,更何况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的一些条款,可以提出多种解释。所以,投保车险时一定不能客气,要和保险公司咬文嚼字,尽可能的把所有可能的隐患,都彻底弄个清楚。
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开支,保险公司可能会打擦边球,拿保监会没有明确规定的个别细节说事儿,在客户要求理赔时,想方设法以各种理由加以拒绝。而上险车所遇到的情况复杂多样,车主购买车险时又容易忽略细节,各保险公司的处理也有很大差别,于是,无法明确的众多“隐形险”便由此产生,投保者就被置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