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意外险和团体险是有一定区别的,索然都是团体购买。其中,建工意外险是一种不记名的团体意外险,是以工程造价、保障责任、保额来算保费。团体意外险是记名团体投保,按职业风险等级、人数、保额来计算保费。
工程类的保险有哪些
工程险一般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他特殊标的建工险(如桥梁、高速公路等)以及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以土木工程为主的项目。建筑工程造价一般为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一切险:适用于以机械设备安装为主的项目;安装工程造价一般为安装设备价及安装工程费。
保险责任:
物质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除外责任以外)造成的损失。一般以工程建筑完工时的总价值计算保额,其中包含材料价值、设备价值、建设费、运费等。
附加第三者责任:
因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保险责任起止时间:
起期:工地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间,以二者先发生者为准;
止期:签发完工验收证书、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使用、接收,以上述先发生者为准。
投保方式:
投保人: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相关方都可为被保险人。
以单个工程项目投保,根据项目的合同总造价、合同内容,以一定的费率来承保,通常为千分之一到二。
小结:工程一切险保的是物的损失,通过附加的第三者责任,解决被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比如汛期桥梁基础淹没,造成工程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责任来赔付,或道路施工中滑坡造成的农田淹没,对农户损失的赔偿。
建工团意险
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期间内,针对被保险人施工人员在施工指定区域内从事与建筑相关工作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身故、伤残或者产生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基础责任与普通团意险基本一致,身故、伤残保险金,附加意外伤害医疗。
区别:建工团意险可以不记名投保,不需提供具体的被保险人名单,解决工程人员流动性大,不固定的问题。
保险责任起止时间:
自建设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支付保险费的次日(或约定起保日)零时起,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