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消费者知道他们在购买保险产品之前需要提交很多信息;他们申请赔偿时需要提交什么信息?现在我想介绍一下申请人寿保险索赔时你需要提交的信息。对于不同类型的保险和保险责任,申请人向寿险公司提交的有关索赔信息在申请赔偿时是不同的。
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这方面的保险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吧,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疏忽而未及时通知的;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申请人要在保险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出险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出险时间地点、报案人姓名、报案人联系电话、出险的简要经过和结果以及所持有的保单号码、险种等重要信息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一般来说,投保人应当提供原保险单、事故证明、投保人和投保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利益关系的证明。如果要申请住院医疗保险的赔偿,除了上述资料外,申请人还要提交住院的收据原件、出院证明、病历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如果申请伤残保险金赔付,还要提供保险伤残鉴定证明,及有关医疗记录和医药费收据等资料。
关于理赔申请材料,理赔专家提示;一切理赔相关内容均以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所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请根据所投保的保险险种对照提供材料。以上材料为进行理赔申请的基本材料,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及各地区差异,可能在办理理赔申请时,仍需申请人提供一些其他相关资料。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范围,保险公司需校验双方身份证明无误。
如果该条款没有规定应收原始资料,经保险公司核实清楚的副本已正确保留后,消费者可申请领取原始资料;如果副本不清楚,保险公司可保留直到正确的索赔结论达成,理赔结束后消费者可提出申请取回该材料原件。(注:因公司不同可能有所差异,详询所投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