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起,参保人可以查询2014年度社保缴费情况。
凡是在2014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本月15日起可通过社保对账单,开始查询并核对上年度本人社保缴费情况。如果对对账单中的参保信息有异议,应及时向单位反映,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或补缴;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4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主要项目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为了响应北京市“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市社保中心提倡广大参保人选择社保电子对账单查询核对个人的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并打印对账单:
电子对账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6月15日起)(
http://www.bjrbj.gov.cn/csibiz/)
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
电子邮件:
已在社保网上平台登记的邮箱地址
手机即时查询:
移动客户端APP“北京社保”
微信公共服务号“北京社保中心”
(稿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