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只能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辞退员工,其他情况下一般只能经过协商或者等待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公司就直接将员工辞退了,那么公司是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金的,不然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到那时公司可就麻烦了。
那么,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公司为辞退员工而支出的补偿费,公司该如何入账、如何汇算清缴?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举个例子,丙员工是甲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工作了2年,因为丙员工的工作能力与公司之后的发展方向不符合,于是甲公司就辞退了丙员工,甲公司也承诺将给予丙员工15万元的补偿费,现在甲公司有疑问的就是这笔支出的补偿费用能否进行税前扣除以及这笔费用该如何入账、如何申报纳税?
首先,我们需要解决的就是这笔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这个问题?答案是需要,因为这种辞退补偿金也是因为劳动者与公司之前建立了劳动雇佣关系所以才会产生的,虽然辞退补偿金不属于直接的“工资薪金所得”,但是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辞退补偿金要缴纳多少个税是要根据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来决定的,员工辞退补偿金在所在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之内的部分免缴个税。
举个例子,补偿金150000元,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40000元,那么可以免征的个税也就是150000-4000*3=30000,再用工资除以工作年限:30000*2=6000.辞退补偿金需要缴纳的个税就以1000元为基数计算的。
以上就是有关公司辞退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的解答,接下来需要解答的部分就是辞退补偿金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公司辞退补偿金的支出是属于为了管理公司而发生的正常的、有必要的支出,所以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只不过辞退补偿金进行税前扣除时不能用“工资薪金”项目的名义,而是要以“合理性支出”的项目。
另外公司需要注意,想要享受税前扣除的话,辞退补偿金的额度是一定要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果没有遵守的话就不能作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