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8月15日消息(记者 张雯雯)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22年8月1日起,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同时,按失业保险金的20%和30%计发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已于2022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改后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至所在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央广网发 宁波市人社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