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已定(引题)
按月缴纳医保 按月划入账户(主题)
南通日报讯 (记者何家玉)最近不少灵活就业人员致电医保部门,咨询何时开始缴纳2023年的职工医保费。对此,市医保中心昨日回复表示,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开始按月缴纳医保,个人账户将在足额缴费到账后按月划入,划入金额与在职职工标准相同,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根据省文件,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缴费基数范围之间,自主选择确定本人的缴费基数,按9%的缴费比例缴纳。同时,每月需缴纳10元大额医疗救助资金。以缴费基数4494元为例,月缴费金额为:4494元×9%+10元=414.46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需同步缴纳照护保险和自费补充保险,照护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在年度内第一次划拨个人医疗账户时,一次性从个人账户代扣代缴30元;自费补充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5元。
如有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等政策类疑问,可拨打医保12345咨询热线;如有缴费途径、缴费操作等疑问,可拨打税务12366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