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高速公路虽然空旷,但车流量大,车速快,绝对不是驾校学员学车的好地方。但偏偏总有教练愿意冒险,带着学员上高速学车。近日,四川高速公安局公路一分局六大队就在辖区都汶高速查获了一起驾校教练让学员驾驶教练车在高速公路上学车的违法行为。
7月19日下午1点20分左右,一辆川U驾校牌照的白色教练车驶进绵虒收费站。当民警按照常例准备上前询问时,小车驾驶员却露出了慌张的表情。
民警要求查看证件时,驾驶员骆某却表示自己是学员:“上去准备考试。” 民警找到教练员并告知:“他没拿到机动车驾驶证前他就在高速上开车,哪怕是教练车都不行。你可以在道路上练习。”
经过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骆某,目前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正在驾校报名学习的学员。而该车教练员董某此刻就坐在副驾驶位上陪同,同时后排还乘坐了三名驾校学员。民警通过询问骆某得知,他是在进都汶高速绵虒服务区时教练让他来学习驾车的,直到绵虒收费站被民警查获。
随后,民警将教练及学员带回大队进行批评教育:“对你们驾校教练进行一个批评。高速公路上试车,在高速上让学员来开;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学车,你晓得高速公路上,学员试车的危害性不言而喻。这也是你作为教练的一个失职。”
按照道法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是严禁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并且教练车要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进行学习驾驶。民警指出了随车教练董某的违法行为,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300元的处罚。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六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驾校学员驾车时违法交通法规的,将对随车指导人员、教练员予以处罚,且驾校学员练车需要在考试中心指定路段进行练习,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