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大一女生的求助帖走红网络。她希望母亲给自己每月4500元的生活费,遭到了母亲的拒绝。她觉得自己很委屈,认为一个月2000元的生活费根本不够花。记者走访了四川大学、成都大学、四川音乐学院等学校,调查发现大部分大学生的生活费都在1500-2000元之间,少部分学生在1000-1500元之间,还有个别学生的生活费在3000元以上。
现实中,绝大多数父母对子女的付出都是全心全意和无怨无悔的,不仅倾力支持其学业,甚至在子女工作后还会想尽一切办法予以资助。不过,也应该认识到,即便是在亲密无间的家庭内部,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承担无限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而言,父母已没有再支付生活费的法定义务,这理当成为一种法律常识和社会常识。多数在读大学生已经年满18周岁,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虽然现在很多大学的学费较为昂贵,生活费也不低,但作为成年人,大学生完全可以采取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多种方式完成学业,而非无限度索取,依靠“啃老”来完成大学本科甚至研究生、博士生学业。或者说,作为成年人,在遇到困难时请求父母“援助”自己应征得父母的同意,而非再拿“义务”来说事。要知道,父母资助成年子女不过是道德、情感、传统习惯使然,并非法定义务。父母愿意资助成年子女是情分,不愿意资助成年子女也不违反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据报道,多数大学生每月的生活费在1500元至2000元之间,少部分在1000-1500元之间,还有个别学生的生活费在3000元以上。也就是说,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足以满足大学生的正常开支。而且,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每月2000元的固定支出压力不小,如果有两个子女的话,其经济压力更大。
据涉事女生吐槽,高中时其母亲特别大方,补习班的课费再高,交起来眼睛都不眨,如今上了大学,每月只给2000元,月底就空了,得去吃食堂。如果吐槽属实,只能说明该女生的父母从前对其过于娇惯,拿“月底吃食堂”来抱怨更说明该女生像极了“温室花朵”,未充分体验到生活的艰辛和赚钱的不易。这也可能是理直气壮向母亲索要4500元生活费,不满足就“顿觉委屈”,进而吐槽的关键所在。
青年人应有必要的担当和胸怀,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勇于承担责任,不能一味地向父母索取,甚至以“啃老”为荣,更不能为了享受而无视父母的不易,无情地“压榨”父母。这样方能养成健全的人格、感恩的心态和独立自主的精神,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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