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樊某离家出走,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并生育了子女。近日,樊某因重婚罪被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9日,一男子向县公安局外港派出所报案,称妻子在未与其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和他人结婚。事情还要追溯到2008年,报案人刘某与同在宁波打工的妻子樊某相识并迅速坠入爱河,经过半年热恋,2009年初,刘某便带着樊某回老家辽宁省葫芦岛市登记领证。然而,这段美好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妻子樊某便独自回到江西老家打工。
“我当时一心想让她回来,便答应她回来后就支付给她结婚时允诺的10万元彩礼钱。”刘某本想着给了彩礼钱后妻子便能踏踏实实留下来过日子,不曾想樊某在拿了钱后便又杳无音讯。十年间,刘某一直在各地苦苦寻找,但得到的消息都是樊某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和家人有过联系。直到2019年初,刘某在南昌市公安局得知,樊某的户口已经在2014年7月因结婚迁到了辉埠镇某村。
十年间,尽管夫妻之间早已缘尽,但刘某对妻子的不辞而别和背叛却难以释怀。因此,刘某最终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追究樊某刑事责任,给自己一个交待。
接到报案后,外港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我们发现樊某的情况比较复杂,与现任丈夫汪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当时因系统故障加之跨省等原因,并未识别出有樊某结婚或者离婚的记录,樊某也并未告知汪某她已婚,汪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樊某结婚并生子。2017年,两人协议离婚,但户口还在汪某名下。调查中还发现,在汪某之前,樊某还与曾一同打工的程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主办民警金鹏飞介绍。案发后不久,樊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提起与刘某的婚姻,樊某显得分外委屈。她交待,与刘某结婚后并没有拿到所谓的彩礼,而自己一直没有怀孕,刘某的家人对她的态度也不好,经常闹矛盾,久而久之也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最终,樊某因忍受不了这种压力,一气之下便离开刘某,再也没有联系过他。
因为缺少法律常识,加之与汪某在民政局登记时也未被查出结婚记录,樊某便以为和刘某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却不料,她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目前,樊某因涉嫌重婚案已被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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