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2月20日讯(记者郑汝可)12月19日,武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创武汉法治建设新局面”开展专题研学,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主持学习,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中全会精神,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和治理效能。
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市政协主席胡曙光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参加研学。刘立勇、曹裕江、汪祥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些都为武汉市做好新时代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武汉实践。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不断完善地方立法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全社会法治体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坚持“三治结合”,注重发挥德治和自治作用,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法治城市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担负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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