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少年的你》正在热播,随之而来的热议就是校园霸凌为何频频发生。其实,这也映射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不够深刻。未成年人犯罪,大多时候是看在“孩子还小”的面子上对他们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但是,孩子真的“还小”吗?正义会因为“年纪小”而缺席吗?未成年人罪与非罪的界限又在哪里?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寻找答案。
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依据《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时许持刀将母亲杀死。2018年12月6日,男孩被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怕他又犯事”。
根据案例可知,13岁的男孩杀害其母后并未受到刑事制裁,因为他不满14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因母亲管教过严就将母亲残忍杀害,一个孩子的良知何在?虽然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却逃不脱道德的谴责。
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1:2018年3月29日,一所中学中的初中女生在寝室被9名同学轮番殴打,边打边问“错没得”。被打女生始终没有开口说话,也未还手,直至被打翻在地上,围攻9人依然不放手。事后鉴定,被打女生只是轻伤,打人的九名同学无罪释放。
案例2:2019年一所中学的男生,被5个看起来年龄相仿的孩子围住殴打,毫无反抗能力。最终因对方踢到男生的脑干,导致男生休克性死亡。看起来“还小”的杀人凶手,没能逃避法律,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根据以上两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故意伤害的程度不同,未成年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结果也不同。即使只是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需要对自己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现年17岁的黄某在初中时因成绩不好辍学,常年混迹于社会,因为酒后矛盾,对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伙同16岁的张某将陈某绑架到废弃工厂,实施长达10小时的虐待,后将其残忍杀害并抛尸荒野。警方经过多方调查取证,锁定黄某和张某,及时将二人捉拿归案。经法院审理,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5年。
所以,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就应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还是个孩子”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四、未成年人减轻责任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孩子犯错误,连上帝都会原谅”。未成年人往往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尚未形成正确的“三观”,其犯罪行为多是由于不良诱导造成。因此,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未成年人比较宽容,希望能通过积极教育,矫正未成年的不良思想,引导他们走上正途。
五、对于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
《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不负刑责不等于放任不管”,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现在社会比较注重学习文化知识,忽略法律知识的学习,所以会导致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还违法。相关部门应该和学校联合起来,多开展一些普法宣传活动,比如普法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引导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敬法。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警报已经亮起红灯,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刻不容缓。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和体力方面也比以前过早成熟,所以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如果一味强调犯罪者是未成年人,要对其予以保护。那么,那些死去的未成年人的权利,又有谁可以保护呢?那些因此而支离破碎的家庭,又有谁可以去守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