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国家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生态环境领域通过统筹推进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横向职能上整合了原发改、国土、水利、农业、海洋等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完成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个打通”;在纵向体制上完成了生态环境行政机构、督察、监测、执法四大体系垂直管理的重大调整,总体实现了生态环境领域机构队伍和职能职责的物理聚合。为切实发挥新时代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优势,我们应该如何实现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合作和化学聚能,协同高效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作战呢?
笔者认为生态环境系统内部要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运行架构,构建污染防治攻坚战“四个队形”,即决策指挥队形、监测监控队形、督察执法队形、技术保障队形,形成攻坚的系统合力。
决策指挥队形,可包括承担政务综合、组织人事、纪检宣传、要素业务等职能机构,负责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综合决策指挥和专项行动指挥中,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求,提出动议、征求意见、制定方案、指挥作战。监测监控队形,可包括监测、应急监控等职能机构,负责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时监测、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及时推送监测监控数据、分析结果、监控情报。督察执法队形,可包括督察和执法的职能机构,负责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决议、决策指挥队形的方案、监测监控队形的信息,联合技术保障队形开展专项督察执法和日常巡察执法。技术保障队形,可包括法规标准、环评规划、科技财务、技术服务等职能机构,负责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技术和经济支撑和保障,配合督察执法队形开展行动,为地方和企业提供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和帮扶。
“四个队形”既有职能上的相对划分,又有整体中的密切协同。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决策指挥队形应充分收集汇总其他三个队形的信息、意见和建议,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作战方案和部署;监测监控队形应将阵地前移、触角延伸,构建立体监测、监控网,为其他三个队形提供第一手、有前瞻的情报信息;督察执法队形应在加强督政、执法的同时,及时分析战情战果,并通报其他三个队形,以利纠正决策偏差、及时修正靶心;技术保障队形应主动侧应,既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了解需求,又要做好技术保障储备,为其他三个队形主动提供支撑。
目前,构建污染防治攻坚战“四个队形”还是一些粗浅的思考,要真正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内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需要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实践中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机制。(熊俊 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