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西省文学
艺术奖、理论成果奖、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直各新闻单位、中央新闻单位各驻赣记者站(分社):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理论成果奖、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成果)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重点是近三年),由我省有关单位组织创作生产(归属权为我省有关单位所有),或由我省作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创作生产,并公开发表、播映、演出、出版,且获得相应层次奖项的作品(成果)。
二、奖励名额
本届评选表彰江西省文学艺术奖20件、江西省理论成果奖10件、江西省新闻奖25件。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内容真实,思想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艺术价值,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强影响;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吸引力和感召力较强;
4.围绕中心工作,舆论导向正确,体现十八大以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以下情况不列入参评范围: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属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第三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第三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第三届江西省新闻奖评选实施细则》)。
四、有关要求
1.凡符合参评条件的,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表。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表格可在江西文明网下载,网址:)。根据参评作品类别,文学艺术、理论成果和新闻作品分别向江西省文学艺术奖、江西省理论成果奖和江西省新闻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三大奖”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2.申报表和相关材料须对照《第三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第三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第三届江西省新闻奖评选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地点提交。如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均不予受理。
3.所有材料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2月3日期间报送,可通过快递和邮件形式报送,寄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所有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大奖”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江西省文学艺术奖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省文联文艺处(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邮编:330046),联系人:黄春景、吴江静,联系电话:0791-86224587、18720063069、15070870369,邮箱:wy86224587@163.com。
江西省理论成果奖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省社联智库与成果处(南昌市洪都大道649号312室,邮编:330077),联系人:曹高明,联系电话:0791-88592902、17370075025,邮箱:171720797@qq.com。
江西省新闻奖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大厦1409室,邮编:330038),联系人:宋海峰、林政,联系电话:0791-86849833、13970052889,邮箱:jxjzxh07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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