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刻石,亦体现了以儒用世的特点。因此,秦之亡,并非亡于法律繁苛。就是说,所谓“秦为乱政虐刑,残灭天下”(《史记・张耳列传》)、“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汉书・贾谊传》)、“法令烦惨,刑罚暴酷”(《汉书・晁错传》)之类,应当看做是西汉时人鉴古知今的需要,并非全部出于理性的分析。
尽管发出这些议论的儒生出发点是好的,满心希望并且祝愿大汉帝国不要重蹈秦之覆辙,但结合秦帝国的审判制度稍作观察,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言论明显带有强烈的感情倾向,而且对于秦帝国覆亡的真正原因,也没有分析到关键之处。《云梦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之间,关于律法的某些对应之处,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秦始皇为建立理想的新世界,曾颁布过两项影响巨大的法令――“挟书律”和“妖言令”,后人将之批得体无完肤,恶名难拂。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是这两项“臭名昭著”的法令,前者直到汉高祖的儿子汉惠帝当政时期才被废除,而后者,直到吕后当政时期才被废除。由此,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鉴于西汉初年纷繁复杂的局面,刘邦亦需要这两项法令来维持汉初政局的稳定。
因此,秦始皇不只是一个意志坚强、手段强硬的政治家,同时还是一个目光远大、智略不群的哲学家,其法儒兼用、以法为主的哲学实践,对后世影响既深且巨。事实再一次证明,秦国以及秦帝国,对待百姓是充满着人性关怀的。他们时刻关心着百姓的死活而不是时刻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所出台的政策,所做的决定,其立足点是根植于百姓的实际需要。
时至西汉末年的王莽时期,对秦人这一政策依然持有倾慕之心的,大有人在。王莽掌权后,打算在全国恢复周朝的井田制。有一个名叫区博的人就劝他说:“井田虽圣王法,其废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从。秦知顺民之心可以获大利也,故灭庐井而置阡陌,遂王诸夏,迄今海内未厌其敝。”从商鞅确立奖励耕战这一政策以来,到王莽时期,已历经四百年,百姓依然“未厌其敝”,感念秦政的好,这是何等的顺应民心。
直到多年以后,才由汉武帝出面来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工作。然而,与秦始皇蛮横地消灭异类不同,汉武帝实际上只是突出儒学的显要,真正被消灭的只有纵横家。这是因为和平时期的游说风气等同于蛊惑人心,实在要不得。除此之外,其他学派照旧在民间流传,并且其学说还有机会保存在官府中。因此,史书才称赞汉武帝“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
由此来看,秦帝国的崩溃,实质是由知识分子的人心转向开始的。再加上帝国另一项不当的用人政策,求仕无门而又满怀抱负的士人,当然要极力诅咒秦帝国,巴不得她早点倒台。这就意味着,把秦帝国送进火葬场的干柴,又加一堆,只等着那一点火星的到来。而这一不当的用人政策,就是“以吏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