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特殊地势的海南,自古就为“海盗”频繁出没之地。如宋代咸淳三年(1267年),“陈明甫、陈公发窃据临川,自驾双龙大舟,衣服、器用逾法越制,大收榜文,自号三巴大王,睥睨军印,占本军五十余村税户。远而漳、潮、恩、广,近而钦、廉、雷、化,海岸居民岁掠数百人人外番交易,沿海居民无宁岁。”
在七八年的时间里,“二陈”集团使得整个广东沿海地区“无宋岁”,其规模之大和持续时间之长,比之明代海南的海盗,迹不逊色。
到了明代,海盗活动更是达到高潮。从洪武初年直到明末,海南地区一方的海盗活动从未中断。有学者将明代海南出现的海盗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洪武初年到正德年间、嘉靖隆庆时期以及万历年间至明末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虽无大规模海盗活动,但倭寇、番寇和海盗在海南频繁活动和骚扰。这一时期海南地区的海盗还在发展时期,与倭寇尚未合流,没有对明朝政府构成重大威胁。第二阶段:正是明代海盗尚处于成长阶段,要到下一阶段才越来越显示出威力。第三阶段:从万历初年起,中国沿海海盗元凶次第歼灭,而闽广海盗仍显活跃,尤其海南海盗其势反而转盛。
从嘉靖至万历前,骚扰海南严重的主要是外来海寇,而盘踞本岛的海贼以隆庆初年(1568年)兴起的李茂一伙为甚。李茂为琼山人,幼年时曾被海寇劫掠而贩至外地,后返海南加入林容一伙。隆庆初,李茂已多次寇掠澄迈、文昌、崖州等地。
据《崖州志》载:“隆庆五年五月,海贼李茂,率众南下,寇崖州”,直到“六年闰二月,李茂率大舡离崖而去”。后来他又侵犯万州,入博鳌港,攻击乐会、会同等地。其时又有海寇许万载入侵临高等,海南形势十分严峻。朝廷特命福建巡抚金事许孚远率兵围剿。此时李茂假意向政府乞降,表面协助征讨正在侵入临高的许方载等,实际却不断扩充实力。李茂在海南势力发展很快,仅几年便已成了“广东群盗所视以为高下者也”的巨魁,甚而具有“操戈一呼,群舰响应”的巨大威力。李茂的海盗活动,主要是从事亦商亦盗的珍珠贸易。其时海南出产小珍珠,质量甚高,成为东南亚市场中的畅销物品。
珍珠贸易为李茂一伙赢得巨额财富,据《崖州志》所载:“三亚坡瘗银累累,常为行人所得,相传为茂瘗云”。可能是李茂在占据崖州后,曾经在三亚坡一带埋藏大量白银。后来李茂被招安,更利用职权,大肆盗取珠池。
万历十七年〔1589年〕正月,总督刘继文兵征讨,虽然李茂被擒,但其余党却“扬帆入海,袭破清澜城,又犯万州、陵水,毁民居及兵船商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