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事主将处以用竹板或者荆条打50次脊背的处罚,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因此大发慈悲,改为打屁股。
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性质轻重的衡量,也是有量化处理的。而因为以下缘故在人群中快速驾马的可以免于处理: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急于追人。如果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钱赎罪,其实就是罚款。
现在一下雪,可能会出现出租车私自涨价的情况,清代亦是如此。嘉庆年间,某文士客居沧州,适逢大雪天,本来在沧州地面雇一驴车,一天只要四百文钱,因为下雪,车价涨了一倍,该文士感叹道:“雇驴冲雪非容易,日费青钱八百文。”
有时候你多掏一倍车价,也不见得能雇到车,因为下雪天车夫生意极好,“雪地呼车时辰久,靠着门旁叫腿麻。”跟现在雪天市民出门一直打不到车的情形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