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内江2月15日讯(彭剑勇)为进一步规范接处警执法记录仪音视频、案件办理音视频资料上传和证据资料扫描上传工作,2月10日,隆昌交警大队组织各秩序中队民警和协警参加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上传培训会。
会上,副大队长余体文要求全体参加培训人员牢记培训内容,民警应当在执法活动结束后12小时内,将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移交大队管理人员导入专用存储设备,并导入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系统,将上传内容登记到《现场执法音视频上传登记表》上,县局将对大队上传音视频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执法质量年终考核中。
通过此次培训,中队民警和协警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执法记录仪使用,音视频、案件办理音视频资料上传和证据资料扫描上传工作,推动了大队执法规范监督工作全面开展,为更好地推广应用该系统平台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