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从2019年至2021年,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训25万人次。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方案提出,要紧紧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发挥龙头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行业组织、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推进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各类专项培训。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遴选一批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二是有效增加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激发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院校承担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围绕市场需求,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等就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鼓励各地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
三是完善政府引导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以各统筹区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计提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地方政府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各地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记者 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