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公司与电大合作的具体应税服务项目语焉不详,难以准确界定。如果是协助电大招生,则属于教育辅助服务,适用税率6%,不得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协助电大提供部分课程教学,属于非学历教育,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备案报送的材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一般纳税人从事非学历教育服务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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