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前可申报。
【补助对象及条件】
1、经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受影响企业”;
2、受影响企业组织受影响职工参加1-6个月与岗位技能需求相符的在岗培训;
3、受影响企业培训计划及开展培训证明材料经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
4、受影响企业于2019年12月20日前提出,2019年12月31日前受理并审核通过的培训计划可跨年度执行。
【补助标准】
按照受影响职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最高1000元。
【补助申领流程】
(一)开班申请。
受影响企业组织受影响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前,向企业所属镇(街)劳动保障中心报送开班申报材料,由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受理并初审同意后,交区职业培训中心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区人社局复核,复核通过的企业可按计划开展培训。
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2.《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开班申请表》(附件1);
3.《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培训计划表》(附件2);
4.《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参训人员名单》(附件3)。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复审时限2个工作日;复核时限2个工作日)。
(二)补助申领。
培训完成后,受影响企业须在6个月内申领补助,在每季度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的1-10日提交申请补贴材料至所属镇(街)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受理、初审,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及受影响职工身份信息、校验参训期间的参保记录,通过初审的,提交区职业培训中心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报区人社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提交区财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基本银行账户。
申领材料包括:
1.开展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教师签名的教学日志、参训人员考勤记录,参考模板见附件3;培训教师相关职业资格证或职称等资质证明;各班次相片不少于5张,各班次培训视频不少于3分钟。);
2.企业已为受影响职工办理受影响企业职工认定(由企业所属镇(街)劳动保障中心认定、核查);
3.《南沙区 年第 季度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申领表》(附件5);
4.《南沙区 年第 季度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申领人员名单》(附件6);
5.《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结果评估表》(附件7);
6.企业的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评估时限5个工作日;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资金拨付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万顷沙镇劳动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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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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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街劳动保障中心
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
84523788
龙穴街劳动保障中心
龙穴街龙穴路1号
84940306
【附件下载】
附件1、2、3、4、7、8
附件5、6
小编提醒:
微信关注广州本地宝(IDbdbguangzhou)微信公众号,回复【南沙人才】,即可查看南沙区人才补贴或奖励政策、南沙区人才入户的相关政策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