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30日讯(记者 李泠慧 通讯员 何文婕 时满鑫)2019年,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的郝良瑀同学如愿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他说,是“法律之门”帮他进入法律殿堂。三年来,除郝良瑀外,多名参加过“法律之门”的同学大学选择就读了法律专业,仅2017年就有15名同学凭借法律课题研究成果顺利通过政法院校的自主招生初审,其中中国政法大学9名。
“法律之门”蓄势开启
2015年12月,青岛二中校长孙先亮到青岛中院座谈时提出双方共建创新实践基地的构想,为孩子们打开一扇“法律之门”。经过多次研讨,双方制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第二中学“法律之门”创新实践项目实施方案》,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司法机关与普通高中在普法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培养学生的优势智能和学术素养。
“法律之门”主要面向高中一、二年级同学,依托青岛中院的司法资源和青岛二中的课程资源,通过开展法律课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现场观摩案件庭审、举办“模拟法庭”、开设校本选修课程、创建“法律之门”学术社团等为同学们搭建多元的法律学习和实践平台。
课题研究启迪法律思维
法律课题研究是“法律之门”的“重头戏”。2015年到2019年,共开展79项课题,305名同学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在城乡建设行业作用的实证研究》等论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结出累累硕果。
同学们选定课题后,青岛中院根据课题涉及的法律领域确定担任指导老师的法官。在选择法官时,负责“法律之门”工作的青岛中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张红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一定是某一领域的审判专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还要有理论调研经验。”目前青岛中院已有16名法官担任课题指导老师,涵盖刑事、民事等领域。法官通过面对面、微信群、电话等多种方式指导同学们参与课题研究的每个环节。
“孩子们时常让我感到惊喜,‘关于区块链立法意义的探讨’‘有关直播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同学们不仅研究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问题,一些社会热点也被敏锐地捕捉到。”已经连续四年担任指导老师的青岛中院民五庭法官刘琰颇有感触。
青岛中院民二庭法官宋丽华也表示,“每次结题报告会都让我惊喜和欣慰,课题研究让孩子们真正认识了‘法律是什么’,他们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希望。”
多元平台深化法治教育
“走进法院,看到工作人员严肃的神情和紧张的工作,我顿时感受到了庄严的气氛。”青岛二中学生岳润芝在她的职业体验日记中这样写道。
利用暑假,青岛中院邀请同学们进行职业体验活动,全天跟随法官工作,参与查阅卷宗、庭审观摩、庭外调解、干警讲堂等活动。职业体验让孩子们对法院工作有了深入了解,为他们以后的职业选择提供了指引。
青岛中院定期邀请青岛二中师生旁听庭审。青少年骑自行车下坡“大撒把”撞人致死的案件,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故意伤害刑事案件。通过旁听不同领域案件的庭审,同学们不仅对庭审程序有了感性认识,也实地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有多年教学经验的青岛二中老师曹淑霞感叹,“老师们再苦口婆心也远不如一个真实的案例带来的触动和影响深远。”
“法律之门”的活动多种多样,发放《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预防性侵法律手册》《预防校园暴力法律手册》等普法资料,定期组织法官开展普法讲座,通过这些活动,同学们对法律有了初步了解。
“法律之门”砥砺前行
与不断前行的孩子们一样,“法律之门”也在不断成长。如今,已迎来第五年的“法律之门”还将继续完善系列活动,法官导师们也在前几期指导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新的一期“法律之门”,青岛中院将组织法官为法律实践基地的同学开设选修课程,还将筹备在高一同学中开展模拟法庭,开设研究型拓展课题,与法律社团活动结合,为关心国家法治建设、具有法律研究兴趣的同学搭建平台,为同学们的创新助力加油。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层面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的养成,需要在法治观念、法律信仰的强化上下功夫。法院在法治文化输出方面,需要承担社会责任。青岛中院党组对“法律之门”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说,“价值观培养是一个渐进的、不断积累、逐步塑造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在学生青少年时期引入法治理念教育,让青少年的课堂学习、校园生活与社会环境相统一,让法治观念根植于青少年学生成长之初。”
“法律之门”,体现着提前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理念。“法律之门”持续推进,将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探索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为国家法治建设储备法律人才。通过法院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治传统,推进国家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