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寒假来啦!遏制“培训热”反弹 哈尔滨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等违规行为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19学年寒假期间,哈市将严格对照《哈尔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培训热”反弹。
“黑班黑校”坚决取缔
加大对“无证有照”的教育咨询类公司和“黑班黑校”违法办学的查处取缔力度,切实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谨慎选择培训机构,自觉抵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学校要立即停办整改。
哈尔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
(一)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未进行法人登记(营业执照、民办非企单位登记书)或已进行法人登记(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面向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在同一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或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未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办学地址、举办者、法人等信息变更不按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终止培训活动不及时注销登记;未按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四)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其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等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结束时间晚于20时30分。
(五)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将学生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或在校内、网上对外公布,存在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六)招生简章、广告未按规定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或所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与备案不一致,存在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行为。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向社会公示;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不按规定退费。
(八)未依法依规设置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依法进行审计和公布审计结果;财务、资产管理混乱;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
(九)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产生恶劣影响。
(十)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将教室出租、出借给在职教师违规办学;聘请无教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擅自组织传销等违法活动,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渗透宗教内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
(十一)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十二)举办者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十三)其他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明察暗访跟进监督
寒假期间,哈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派出指导组和监督组,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踏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联合执法等方式,深入各区、县(市)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指导组的工作重点是各区、县(市)贯彻国家、省、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有关文件落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和作用发挥情况,上级移交、转办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查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情况,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发布、更新情况。监督组将对各区、县(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尊敬的家长:
#p#分页标题#e#您好!寒假在即,或许不少家长已经在考虑如何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面对培训机构的各种招生广告和海量的培训信息,您应该冷静思考,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科学地为孩子选择培训课程,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从众,造成孩子过重的负担。黑龙江省教育厅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是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跟风从众,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活动时间、实践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理性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如果孩子确有教育培训的需求,请您选择时仔细了解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规范、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广大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可以现场察看培训机构是否将办学资质、教师信息、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家长也可以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查询”板块查询培训机构合法性、经营范围等信息。交费的同时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收退费办法。未经审批经营的非法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场地安全不达标、无教师从业资格等问题,且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等,将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自觉抵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请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是否落实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如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不得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择校培训及竞赛,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超纲教学”“强化应试”“与小升初择校挂钩”等。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可以向校外培训机构住所地的县(区)教育局举报。
最后,预祝您和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和愉快的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