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2月11日电 2月10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成都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从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体系、落实综合防控工作措施、严肃纪律责任三方面,指导成都市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体系
《工作规程》要求,机构要认真落实“四个到位”(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完善并实施五项制度: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员健康状态监测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做好学员健康管理、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复课证明查验、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等工作。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信息。准确掌握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落实综合防控工作措施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之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面授等教学活动和其他线下聚集性活动。全市普通中小学开学后,须经过属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能开展线下培训业。
复课复训前,加强员工培训,改善条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师生底数。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师生分期分类复工复学方案,不得允许教职员工带病复工、学员带病复学,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员的网络教学、补课或退费等工作。
复课复训后,开窗通风,无学员或温暖季节培训时,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有学员时,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教室、活动室和办公室等暂不使用。
同时,严格消毒规程、坚持体温检测、加强信息跟踪、开展应急处置。对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严肃纪律责任
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街道(镇)“网格化”管理作用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从严从速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一级响应要求开展线下培训教育教学活动。对监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的行为,依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对不遵照规定擅自提前开课、复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而擅自开展现场培训的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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