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袁媛 田春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流程》发布实施。
该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制定,由干部教育培训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条件、干部教育培训基本特征、干部教育培训服务过程、干部教育培训评价体系5大部分组成,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自治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有企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可参照执行。
“当前,教育培训工作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和新的发展起点,在政府职能转变浪潮中,一些专业性、特殊性极强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社会力量难以保障培训质量和需要,必须由系统内专门承担教育培训职能的专业机构实施。但是这类教育培训工作也不同程度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优质培训资源分布不均衡、教育培训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如何有效的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标准化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主任卢娜道出了制定标准的初衷。
近几年,该培训中心梳理总结工作实践成果,编制《培训流程作业指导书》,具体梳理了教育培训工作中从培训立项到后续工作10个阶段、34个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师资库、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2018年,满怀着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炙热情怀,以及推广教育培训工作实践成果的热忱,培训中心以《培训流程作业指导书》为蓝本,成功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服务流程,用“标准”来指导教育培训工作。同年5月,培训中心抽调相关业务骨干,成立《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流程》地方标准起草小组,搜集、整理和分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相关文件,借鉴《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GB/T28913-2012)、《质量管理 培训指南》(GB/T19025-2001)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始了标准的编写工作。
标准编制过程中先后赴省内外6次实地调研,9次大修改,从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到报批稿,2019年12月13日,《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流程》地方标准通过审查委员会审查。
《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流程》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教育培训工作中积累的可复制的经验成果进行了固化,为内蒙古地区各部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了参照系,标志着自治区各盟市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从此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