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资委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中共党员;
(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岁,特别的放宽到40岁;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及任职条件要求详见附表《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简章》(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登陆,搜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申请职位,投递简历。
3.应聘人员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版:①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②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③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④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以邮件形式告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包括基础能力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笔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四)应聘人员在进入面试、考察、体检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在确定聘用前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五)应聘人员知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以及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应聘人员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应聘人员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3193238。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319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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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开招聘简章.xlsx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0年3月30日
原标题: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20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