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明确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学生疑似传染病就诊需学校填单出“手续”,造成学校传染病聚集或暴发传播的,将对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杜雪)4月13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中,明确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病在学校传播的风险。
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就诊复课必须走“流程”
《通知》中规定,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肠道症状、皮疹、腮腺肿大等疑似传染病症状的,在到医疗机构就诊前,先到学生所在学校和班主任请假,并到校医室开具《学校疑似传染病学生信息单》;如在家突发急症,将由家长到校请假并补填“信息单”。学校将及时追踪请假学生的就诊和健康状况。
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学生,复课时需持有医疗机构诊断书或《学生复课证明》。
需要医疗机构注意的是,医生要在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72小时后开具诊断书或《学生复课证明》。诊断为传染病的学生,复课时要持医疗机构《学生复课证明》。在开具《学生复课证明》时还需提供《学校疑似传染病学生信息单》。
结核病学生可到6所结核病定点医院诊疗
记者了解到,我市结核病定点医院共有6家,患有结核病的学生可就近到市第二医院、大庆中西医结合医院、肇源县总医院、肇州县人民医院、林甸县人民医院和杜蒙县人民医院就诊。
据市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通知》中的传染病不包括结核病,学校结核病防控仍执行2018年我市卫生、教育部门联发的《学校结核病防控诊疗流程》及相关流程手续。
造成学校传染病聚集或暴发传播的将严肃追责
据了解,全市各校要明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制度等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聚集和暴发。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对发现的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无症状感染者,规范诊疗,严格按照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加强对传染病诊断书开具、复课证明开具的管理和培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要求开具诊断书或复课证明。
接下来,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将加强传染病报告、消毒等培训和指导工作,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并通报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执行,造成学校传染病聚集或暴发传播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要严肃处理。
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就诊及复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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