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邵群)《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细则》于近日出台,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申领补贴人员需在苏州市就业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符合条件人员经培训取得指定证书的可享受补贴,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其中2019年获证人员今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补贴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实施细则,可申请享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证书,包括住建部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应急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政府性补贴培训,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个人出资的,直补个人。企业出资的,直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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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细则》于近日出台, ,申领补贴人员需在我市就业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 。根据实施细则,可申请享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证书,包括住建部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 。
《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细则》于近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