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5:56:36 中财网
原标题:利通电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利通白底
会议资料
2020年5月
目 录
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三、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
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大会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14:30前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
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
场表决和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五、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方式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日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2020年5月29日,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当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当日的 9:15-15:00。
六、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分钟。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
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
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
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八、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
表决结果于会议现场宣布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14:3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一)网络投票日为股东大会召开日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段为当日交易时间:
9:15-9:25,9:30-11:30,13:00-15:00;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立通路18号江苏利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大会开始,会议登
记终止;
(三)宣读股东大会议案及内容;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会议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
后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已经结束。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董事会秉持合规、高效、发展的
理念,充分发挥在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经营风险管控与规范信息披露等方
面的主导作用,积极、稳健地引领公司2019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公司董
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19年度公司的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
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
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025.10万元,同比上升1.6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5.29万元,同比下降31.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64.13万元,同比下降36.48%。截止2019年
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9,792.94万元,较上期末增长3.73%。
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的回顾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4次为现场会议,3次为
通讯会议,共审议了32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表决
情况
2019/1/15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
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
通过
(下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
2019/4/13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
会议
《公司2018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及
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任孙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邵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
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4/25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
会议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5/23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
会议
《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7/17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
《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
2019/8/12
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
会议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10/24
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2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
度股东大会,共审议了17项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
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表决
情况
2019/5/7
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
《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
(下同)
《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关于修订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及
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关于选举孙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9/6/10
2019年第
《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9/8/2
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关于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具
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时间
会议序号
审议内容
2019/8/5
1次会议
《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时间
会议序号
审议内容
2019/1/5
1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9/4/1
2次会议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聘任邵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4/15
3次会议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5/13
4次会议
《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19/7/12
5次会议
《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9/8/2
6次会议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10/14
7次会议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开时间
会议序号
审议内容
2019/4/1
1次会议
《关于聘任孙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邵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时间
会议序号
审议内容
2019/4/1
1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四)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
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
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的四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好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提高信息披露内容及形式的
规范化。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规章制度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大事项,确保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
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募集资金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
2020年公司将继续合理审慎的进行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按照募投项目的进展有
序的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着重开展与投资者的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e互动、电话与邮件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准确的投资信
息,保障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与大股东同样的信息知情权,切实维护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内部控制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内控管理政策,
发挥内部控制在公司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公司内审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认真
履职,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使内外部审计相结合,同时监督和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执行,提高预防风险的能力。
四、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将分三个方面:
首先,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结合自筹资金的投入和智能化改造,
争取在未来两年内使公司金属结构件的产能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并
显著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其次,强化公司的设计、研发、开模、机加工、表面处理方面的能力,普及
机器人在生产中的运用,进一步提升精密加工的技术和工艺水准,适时介入白电、
汽车、新能源等产业的金属产品的制造,将公司打造成智能化、全能型的金属结
构件解决方案提供商;
最后,公司要充分发挥上市创造的有利条件,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依托在
精密冲压和电子磁性器件领域的技术、经验和人材储备,积极、审慎地寻求通讯、
半导体与军工产业发展机遇,为公司开拓新的增长空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
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
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至第十
七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表决
情况
2019/1/15
11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通过
(下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9/4/13
12次会议
《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4/25
13次会议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5/23
14次会议
《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19/7/17
15次会议
《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9/8/12
16次会议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10/24
17次会议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确认除公司控股
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对此提供反担保),公司无其它关
联交易或事项发生。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确认报告期内公
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或者反担保。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确
认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
运营。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
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
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
忠实、勤勉、谨慎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2019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成员为4人。
现任独董的个人简历如下:
1、白建川,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南京熊猫电视机有限公司。现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产品战略研究室主任、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林雷,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江南水泥厂、南京中国旅行社、江苏会计师事务所,现为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12月起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3、乐宏伟,工商管理硕士,律师。
曾任职于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盐城郊区北龙港镇政府、华泰证券有限公司,
现为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李远扬,本科学历,经济师、律师。
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南化集团研究院,现为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南京策问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自2018年4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次
数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
议
出席股
东大会
的次数
乐宏伟
7
4
3
0
0
否
3
林雷
7
4
3
0
0
否
2
白建川
7
3
3
1
0
否
3
李远扬
7
4
3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以及向
公司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证会议出席率,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在2019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序
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白建川
林雷
乐宏伟
李远扬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9/2/1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3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4/13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4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5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6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
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7
《关于提名孙国峰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8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9
《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
2019/5/23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0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8/12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8/12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范性文
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
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外(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存
在其它关联交易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切实
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报告期内董
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提名候选人的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
利2.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00.00万元(含税)。公司始终严格
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坚持积极回报股东,有效保护投资者的
投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
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
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年5月7日,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了解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
我们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年审会计师密切联系,对审计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及时督促年审工作的
进展,并对其2019年全年的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
计机构。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纳入内控评价
范围的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基本适应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得
以规范有效执行。同时公司还对各业务流程进行测试及评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
节进行制度的补充与完善,对相应的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调整。我们已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内控体系执行进
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
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我们要求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
工作,不断以更高的标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
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
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
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评价;指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促进公司治理结
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
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地执行了董事会
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
帮助考察、物色高端技术人才,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
董事的职能。希望公司在未来能保持稳健的盈利能力,维护好上市公司形象。在
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
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建川、林雷、乐宏伟、李远扬
2020年5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财务决算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2020]2208号《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9年度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025.10万元,实现净利润6,345.29
万元,期末资产199,792.95万元,负债101,564.90万元,所有者权益98,228.05
万元(其中股本10,000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同期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增减比例(%)
资产
199,792.95
192,601.24
3.73
股东权益
98,228.05
94,682.77
3.74
营业收入
162,025.10
159,459.50
1.61
营业利润
7049.01
10,588.33
-33.43
综合毛利率
18.88%
21.58%
减少2.70个百分点
利润总额
7019.15
10,575.39
-33.63
净利润
6,345.29
9,244.65
-31.36
净资产收益率
6.48%
19.19%
减少12.7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92
-31.52
注:2018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增加至
10,000.00万股,为增加相关数据可比性,将 2018年的基本每股收益的数据按最新股本
10,000.00万股进行了折算。
二、盈利情况分析
1、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2,02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65.60
万元,收入同比上升1.61%。其中精密金属结构件实现收入122,577.11万元,同
比下降2.21%,电子元器件实现收入12,030.59万元,同比下降11.51%。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增减比例(%)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122,577.11
125,350.86
-2.21
底座
7,966.78
9,591.73
-16.94
模具
5,284.35
2,298.31
129.92
电子元器件
12,030.59
13,595.72
-11.51
其他
8,719.19
5,921.83
47.24
其他业务收入
5,447.08
2,701.05
101.67
合 计
162,025.10
159,459.50
1.61
2、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利润7,049.0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43%,综
合毛利率同比下降2.70个百分点。
3、2019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019.1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56.24万元,
实现净利润6,346.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99.37万元,同比下降31.36%。
公司2019年较2018年的营业收入上升、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上升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精密金属结构件的销售量
为2,295万件(套),同比增长14.93%,但平均单价为53.42元,同比下降14.91%,
所以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虽有所上升,但增幅并不明显。
2、净利润下降原因:由于行业不景气的原因,销售端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明
显,公司2019年的综合毛利率18.88%,较2018年21.58%下降2.70个百分点。
公司分类产品的毛利率为金属结构件17.62%、底座18.88%、电子元器件18.96%,
同比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
三、期间费用分析
2019年共发生销售费用6,679.80万元,较2018年下降3.04%;2019年销售
费用占年营业收入4.12%,占比较2018年下降0.2个百分点。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
2018年
增减比例(%)
运杂费
4,686.94
5,108.68
-8.26
人工支出
723.14
437.49
65.29
包材整理费
501.59
377.35
32.92
质量扣款
240.71
363.49
-33.78
业务招待费
160.46
224.20
-28.43
差旅费
152.42
93.40
63.19
车辆使用费
75.90
89.78
-15.46
其他
138.63
194.99
-28.90
合计
6,679.80
6,889.38
-3.04
2019年共发生管理费用14,277.69万元,较2018年增长2.95%,2019年管
理费用占年营业收入8.78%,占比较2018年上升了0.11个百分点。管理费用明
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
2018年
增减比例(%)
研发支出
6,247.07
6,199.16
0.77
人工支出
4,786.00
4,504.30
6.25
业务招待费
488.87
531.27
-7.98
办公费
472.85
396.76
19.18
折旧及摊销
418.50
471.39
-11.22
差旅费
237.41
304.55
-22.05
中介咨询费
216.97
280.21
-22.57
房租
93.83
107.96
-13.09
税金
48.41
60.78
-20.35
其他
1,217.80
962.96
26.46
合 计
14,227.69
13,819.35
2.95
2019年共发生财务费用1,126.59万元,主要是利息支出大幅减少,财务费
用较2018年下降36.07%。财务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0.70%。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
2018年
增减比例(%)
利息支出
1,249.08
2,066.87
-39.57
利息收入
-176.97
-78.70
-124.87
汇兑损益
-2.83
-328.49
99.14
银行手续费
57.31
102.66
-44.17
合 计
1,126.59
1,762.35
-36.07
2019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自有车辆承担运输业
务增多,且自运成本小于外部运输成本,本期部分外销客户自行承担运费;管理
费用同比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的上升;财务费用较上年节约较多主要
是本期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总体上看,期间费用变化属于正常范围的
自然波动。
四、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 199,792.95 万元,同比增加7,191.71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净额75,925.49万元,占资产
总额的38.00%,比2018年末增加13,100.42万元;存货期末33,526.69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16.78%,比2018年末减少652.74万元,下降幅度为1.91%;固定资
产净值28,847.9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14.44%。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101,564.90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3,646.42
万元,其中: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66,217.61万元,其他应付款21.50万元,未
交税金529.87万元,资产负债率50.84%。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 98,228.05 万元,同比增加3,545.29
万元,其中股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64,059.10万元,未分配利润21,404.83
万元。
公司2019年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变化波动较小,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
不变,资产结构合理而稳健。
五、税金缴纳情况
2019年应交税金合计6,219.96万元,实交税金合计5,530.44万元。其中:
应交增值税4,137.88万元,实际上缴3,415.42万元,实交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3,102.51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931.55万元,实际上缴886.74万元,实交数比
去年同期减少了1,027.36万元。应交其他附加税1,150.53万元,实交其他附加税
1,228.2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0.92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五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已经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45.29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404.83万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
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52%,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贷款余额(万元)
公司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30,000
13,000
公司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10,000
公司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15,000
公司
中信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20,000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徐舍支行
12,000
12,000
公司
宁波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10,000
公司
平安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10,000
合 计
122,000
90,000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向公司各合作银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
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公司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30,000
公司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公司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公司
中信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徐舍支行
12,000
公司
宁波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公司
平安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合 计
122,000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信审
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银行,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
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
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
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八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
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为公司
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务实的工作作
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
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
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
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
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
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是否由分支机
否
构承办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
204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类别及数量
注册会计师
1,606人
从业人员
5,603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216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近一年变动情况
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22亿元
上年末净资产
2.7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
(含A、B股)年
报审计情况
年报家数
403家
年报收费总额
4.6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
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
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资产均值
约10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一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
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一亿元以上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至本公告日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3次
5次
自律监管措施
1次
无
无
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处理
类型
处理决定
文号
处理决定
名称
处理机关
处理日期
所涉项目
是否仍
影响目
前执业
1
自律监
管措施
股转系统发
[2017]77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采取自律监
管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
系统
2017年2
月 28 日
杭州天元宠物股份有
限公司 2014-2015年
度审计报告
否
2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7]53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及相关人员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浙江监管局
2017年8
月11日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年报
否
3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7]21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重庆分所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海南监管局
2017年
11月3日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项目
否
4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8]1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阮响华、
陈洪涛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川监管局
2018年1
月8日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
计报告项目
否
5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8]21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
2018年2
月22日
湖南大康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项目、上
海成蹊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计项目
否
6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8]19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监管局
2018年5
月11日
中青朗顿(北京)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项目
否
7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9]7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注册会计
师黄志恒、章天赐
采取出 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福建监管局
2019年3
月14日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7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项目
否
8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9]17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监管局
2019年3
月15日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普天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云图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报审计项目
否
9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9]75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金顺兴、
李振华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监管局
2019年9
月17日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度年报审计
项目
否
10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9]138
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注册会计
师陈志维、李琼娇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浙江监管局
2019年
12月6日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年报
审计项目涉及会计差
错部分
否
11
行政监
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19]119
号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禤文欣、
陈建成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监管局
2019年
12月20
日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审计项目
否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
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兼职
情况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
务
项目合伙
人
边珊姗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2005年 7月至今,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相关工作
无
是
质量控制
复核人
肖莹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14年
3月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相关工作
无
是
本次签字
会计师
边珊姗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2005年 7月至今,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相关工作
无
是
王建
注册会计师
2010年 10月至今,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相关工作
无
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至本公告日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三)审计收费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
2020年度审计费用。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10万元,审计相关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2019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
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
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 号
姓 名
2019年度薪酬(万元)
1
邵树伟
63.05
2
杨 冰
47.66
3
邵秋萍
27.85
4
施 佶
42.21
5
孙国锋
26.85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
序 号
姓 名
2019年度薪酬(万元)
1
白建川
6.00
2
林 雷
6.00
3
乐宏伟
6.00
4
李远扬
6.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19年度公司
监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
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
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 号
姓 名
2019年度薪酬(万元)
1
张德峰
46.33
2
钱 旭
20.37
3
李 勇
27.81
4
冯 朔
19.68
5
邵 钧
13.0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已
经届满,到期日为 2019年12月4日。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
事,任期三年。提名邵树伟先生、杨冰先生、邵秋萍女士、施佶先生、孙国锋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选举将
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
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
责。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如下:
邵树伟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宜兴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职于江苏威斯屯电池有限公司,现兼任东莞
奕铭执行董事兼经理、宜兴奕铭监事、博赢智巧执行董事兼经理、合肥利通执行
董事兼经理、安徽博盈执行董事;1998年7月以来,历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自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至今。
杨冰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
于熊猫电子集团、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南京金数位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4
月以来,就职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2016
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至今。
邵秋萍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
国共产党宜兴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上海单证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宜兴支行,现兼任伟丰贸易董事、宜兴奕
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7月以来就职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副总经理职务,自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至今。
施佶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
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盈拓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2015年6月起就职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职务,自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至
今。
孙国锋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
职于宜兴台鹰滤材有限公司。2017年8月起就职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公司制造中心生产管理总监,自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制造中心生
产管理总监至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已
经届满,到期日为 2019年12月4日。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
事,任期三年。提名白建川先生、林雷先生、乐宏伟先生、李远扬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
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选举将以
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如下:
白建川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南京熊猫电视机有限公司,现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产品战略研究室主任、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林雷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江南水泥厂、南京中国旅行社、江苏会计师事
务所,现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南京华东电子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
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乐宏伟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职于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盐城郊区北龙港镇政府、华泰证券有限公司,现为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自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李远扬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
师。曾任职于南化集团研究院,现为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海
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已
经届满,到期日为 2019年12月4日。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夏长征、钱旭、邵
钧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
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股东代表夏长征、钱旭、邵
钧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止。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股东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夏长征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起就职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至今。
钱旭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4年
至今就职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销售副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起
任本公司监事至今。
邵钧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
于江苏科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16年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结算中心部长、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自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
监事至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