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2019年,面对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这道“时代必答题”,检察机关以空前力度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采取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大力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为内设机构改革后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革新理念:检察改革呼唤教育培训“换代升级”
2019年7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接受培训的河南省漯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宋元,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宋元表示,十多天的培训生活很紧张,收获很大,同时他对当下检察工作有了一些思考,其中之一,就是基层办案人员存在“能力不强”“本领恐慌”,希望最高检能在政策上给予关注,在实务培训上大力向此倾斜。
信件看似在“唠家常”,却透露出新时代检察干警对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的迫切愿望。
众所周知,2018年底,最高检进行了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最广的一次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检察机关职能配置、检察权运行模式等都发生深刻变化。这也意味着,检察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队伍专业化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检察教育培训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最高检党组一直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纳入检察工作整体布局,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2019年,最高检特别强调“积极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践行初心、使命,下大力气提高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理念引领方向,方向决定成败。在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看来,过去各自为政、自我封闭、大而全等教育培训理念难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只有在现代化理念的引领下,才能吹糠见米,实现新突破。
理念一新天地宽。2019年,最高检政治部通过教育实践,总结提炼出“共享式、开放式、一体式、传导式、服务式”现代化培训理念,受到最高检党组的肯定和各地检察干警的一致推崇。
所谓共享式培训,即充分利用整个检察系统培训资源、其他司法机关培训资源和外部培训资源,自身资源“走出去”,又要将外部优质培训资源“请进来”;开放式培训,即借助“外脑”,将社会上的优秀教学资源引进检察机关,特别是把最新的、最前沿的、最强的、做得最好的引进来;一体式培训,即实行全国“一盘棋”,推动建立统一的师资、课程、教材、标准,确保上下培训目标一致、方向相同;传导式培训,即每个学员在培训结束后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进行接续培训、传学讲学;服务式培训,即树立“以学员为中心”理念,努力为学员提供内涵丰富、实用管用的培训产品。
联合培训: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深度融通
在现代化培训理念的引领下,2019年,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得风生水起。其中,一种堪称革命式的新型培训方式在法律圈内引起了热烈反响,这就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体化联合培训。
2018年12月11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政治部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报告。会议特别提出,检察业务培训要体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把检察官的培训和法官的培训、律师的培训、警官的培训结合起来。
“我们是法律监督机关,熟悉人家才能把工作落实好;我们又是办案机关,和这些部门工作有联系,大家就要有共同语言,互相了解。”“可以先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再进行推广。”这次党组会为检察机关创新探索一体化联合培训指明了方向。
2019年3月26日至4月3日,经过一段时间的谋划部署,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全国法官检察官刑事证据高级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开班。
从班次计划到学员选调,再到课程设计和实施落实,检法两家学院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确保了首期联合培训班顺利实施。培训综合采用了专题讲授、互动教学、分组讨论、大检察官课堂、控审论坛、经验交流等教学方式,同时在专题讲授中强调“2+ 1”的培训模式,即三分之二的时间由教师讲授知识要点,三分之一的时间是互动,由教师积极解答学员的疑难问题。
来自全国各地的105名检察官、法官尝鲜了这场“奇妙之旅”。大家一致认为,一体化联合培训针对性强,与实务联系紧密,为法官、检察官互相沟通学习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培训效果超出预期。
应邀在一体化联合培训班授课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也认为:“法官和检察官‘同上一堂课、同研一部法、同议一个案’,围绕证据规则、证明标准、法律适用等进行广泛深入研讨,可以转换视角,从对方的职业角度看问题,有助于加强法官和检察官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认同。”
如果说第一期全国法官检察官刑事证据高级研修班拉开了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体化联合培训的序幕,那么被法律界所称道的“‘控辩审’三人谈”则掀起了一体化联合培训的高潮——
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最高检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法同堂培训班。学员们惊喜地发现,三位来自不同司法领域“重磅”导师同台授课——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最高法副院长姜伟、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
课堂上,张军、姜伟、田文昌分别从检察官、法官、律师角度,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式解读。在场的199名法官、检察官以及30余名律师代表激动不已,直呼过瘾。
“把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体化联合培训做深做实,是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重要部署的创新实践,是检察教育培训的大事,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幸事。”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人评价。
作为强化法律职业培训的一种全新探索,一体化联合培训在地方实践中同样深受好评。
2019年12月4日至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牵头举办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培训班,200余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实现同堂培训。“通过联合培训,公检法司在互动交流中增进共识共享,在法律、政策、理念、实践等层面找到了最佳结合点、最大公约数,进一步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合力。”内蒙古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统计,2019年,最高检政治部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先后开展8次主题各异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合培训。全国各级检察院组织联合培训2112期,培训学员15万余人次,法律职业共同体不断增加共识、消弭歧见。
#p#分页标题#e#“侦控辩审共同构成刑事诉讼的整体,共同的使命是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合培训是大方向,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共同体建设的规律,应当旗帜鲜明往前推进。”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政法队伍一体化联合培训,可以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培养更多合格的“司法工匠”。
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经验比书本来得更直接重要
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经典模式,近年来,“检察官教检察官”成为推进检察人才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和高水平检察人才“孵化器”。
2019年,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化、规范化,让检察官成为业务培训主要师资,检察教官课程比重不低于70%。
“坚持检察官教检察官,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带头上讲台。”最高检领导在2019年全国检察长会议、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多个场合号召“大检察官上讲台”。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2019年,最高检领导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率先垂范,当好上台授课“领头羊”。
2019年2月2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张军检察长出席并开讲2019学年大检察官讲堂第一讲。一个多月后,张军检察长再次在讲台上,以《关于检察工作的若干问题》为题讲授最高检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第一课。
接下来的五个多月时间里,最高检其他院领导纷纷走上讲台,为检察干警带来一场场主题各异的思想盛宴。
为让更多检察干警享受到大检察官上讲台这一“红利”,培训“一竿子插到底”,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四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同时,“检答网”专门上传了最高检大检察官讲课视频,国家检察官学院专门开设大检察官讲堂专栏,方便全国检察人员原汁原味观看学习。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9年,最高检陆续举办了21期“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培训117万余人次。历史上第一次实现最高检所有院领导、大多数厅局长一年内上台讲课,把领导干部业务讲座打造成了检察教育培训的品牌。与此同时,在最高检领导的带动下,各地检察院领导干部纷纷走上讲台,为干警传道授业解惑。
在安徽,该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已成为教育培训新常态。2019年8月,安徽省检察院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安徽省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培训班,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等6名省检察院领导干部先后走上讲台、走进100多名基层院检察长中间,共议全面协调充分推进“四大检察”,共商安徽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之道。
据了解,2019年初,安徽省检察院制定了省院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干部上讲台的范围和形式,要求在该省检察院机关一月一次的“检察新视野”大讲台、各类实体培训班上,检察领导干部都要带头授课。2019年,该省检察院领导干部已授课19次,其中薛江武授课4次。
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上讲台1.6万余人次,累计培训121万余人次。“大检察官们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在上讲台的过程中,他们以学员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缺什么讲什么,充分发挥在法学理论和检察业务实践方面的优势,有力推动了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开展西部巡讲支教,可以说是“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又一品牌。“用案例启发思考,把理念讲清楚,把工作方法教给大家。”最高检领导对2019年赴西部巡讲支教的检察官教师提出的这一要求,道出了检察官教检察官这一培训模式的最大优势。
据了解,赴西部巡讲支教讲师团由25名检察官组成,分成五个组奔赴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巡讲支教,成员中有最高检业务骨干、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一线办案骨干。
讲师团成员、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检察官张寒玉告诉记者:“我们每到一个地方之前,先了解当地工作尤其是办案工作的情况、相关数据和要求解答的问题,并结合阅卷情况,相应调整自己的课件,以保证授课内容既全面又突出重点,既聚焦检察干警最关心的问题,又将理念和工作方法融入一个个具体案例。”
据统计,25名巡讲教师通过专题讲座、视频授课、案例教学、互动答疑、阅卷等多种形式,培训检察干警1万余人次,涵盖16个地级院、24个基层院,组织授课47场次,开展座谈答疑41场次,解答问题467个,调研30次,查阅案卷167宗,直接指导案件97件。
“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经验比书本来得更直接。实战是把书本消化了、自己去领悟了,在实际工作当中证明也是有效的。这样的经验最容易让人家接受,也容易启发人,触类旁通,培训效果更好。”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指出。
提高政治站位:培训内容与“四大检察”同频共振
检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业务学习离不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的把握。
最高检党组要求全面推进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记者采访了解到,2019年,最高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业务培训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植入每一期检察业务培训。力求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例,讲清其中蕴含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提高政治站位。
培训形式要创新,培训内容更要与时俱进。记者采访了解到,过去一年,检察教育培训在紧紧围绕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也进行了转型升级。
“按照内设机构改革后新的业务布局来更新培训内容,凡是不符合的内容均要及时更新,坚决防止有的地方培训内容‘换皮不换芯’‘新瓶装旧酒’的现象。”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指出。
在紧扣党中央和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设计政治培训的同时,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布局,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设计培训内容。
2019年12月11日至14日,河北省检察院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这是该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首次举办行政检察业务培训。
谈及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坦言,内设机构改革之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河北省行政检察人员普遍存在“本领恐慌”。做实行政检察,虽然已经解决了“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但“怎么干”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广大行政检察人员,也影响着该省行政检察工作的跨越发展。“加强行政检察业务学习培训,成为行政检察人员的迫切需求,更是快速提高行政检察工作实效的有效途径。”
#p#分页标题#e#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提高执法司法能力”联合培训班;云南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共同举办“未成年人防性侵”法治讲师培训班;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培训班……2019年,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目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共举办培训班2.6万余个,共培训158万余人次。
案例式教学方法,更能令学员所学入脑入心,实现教育培训效能最大化。
“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各地的典型案例是检察教育培训的‘活教材’,指导性案例进课堂,能够有力提升检察教育培训的说服力、指导力。”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开展业务培训过程中,最高检特别要求实创新,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互动性、感染力、吸引力,突出加强指导性案例的教学。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指导性案例进课堂6223次,辐射干警31万余人次。同时,最高检专门录制指导性案例视频资料并免费发放给西部各省份检察机关学习使用,助推西部检察干警办案实际能力提升。
检察官素能提升无止境,检察教育培训永远都是进行时。2020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再次吹响提升业务能力的号角。新的一年,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必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建设“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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