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6:07:27 中财网
原标题:交控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6 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1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
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
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
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
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
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 年
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3)。
十五、特别提示: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
记和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海鹰路6号院2号楼4层交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补选李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拟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166.4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万股的1.04%。
本议案已经2020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公告》已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
披露,敬请查阅。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0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
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议案四: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王燕凯先生是公司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
王燕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李畅女士为公司为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已经2020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已于
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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