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璨)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日前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定点培训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申报我市定点培训机构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向所属人社行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根据《通知》,申报定点培训机构需满足三个条件,即具有独立法人和培训办学资质,补贴培训项目应为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范围内的培训项目;具有与补贴培训项目和培训规划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培训机构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同时,针对承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除具备上述3个条件外,还须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公开招标采购资格认定。
申报时,培训机构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成都市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签约确认表》及《教师花名册》等材料,所有资质证件材料核实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在申报程序上,《通知》也做了明确要求,首先,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向所属人社行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对收到的培训机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在《成都市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签约确认表》上签署意见确认为定点培训机构。
而对于区(市)县人社行政部门确认的定点培训机构,各区(市)县人社局还需于每月20日前填写《成都市定点培训机构备案登记表》报市人社行政部门备案。市人社行政部门每月3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全市定点培训机构名单。最后经市人社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确认的定点培训机构,持《成都市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签约确认表》到相应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统一纳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信息系统”管理。
上一篇:青田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