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敬良 记者 冯小刚)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19日,枫林镇司法所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枫林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参加培训。
培训会结合“枫桥经验”的主要做法,引用实际案例,围绕《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从人民调解的特征及应遵循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的效力、人民调解的方法、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素质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讲解,着重强调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无理要求时,调解员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各村要充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畅通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渠道,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调解文书资料,及时反馈汇总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