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6月24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白杨)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怎么实施?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6月23日,湘潭市组织各县(市)区、园区、乡镇有关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邀请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作政策解读,市农业农村局具体安排部署。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对于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效节约和保护土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放管服的原则,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坚持县市区(园区)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工作队伍培训要求省培训到县、市培训到乡镇、县培训到村。目前,湘潭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快车道。其中,韶山市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总结探索出很多成功经验。
培训会对贯彻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3个三”红线进行了重点指导。即:严格做到“三个不得”,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遵守“三个禁止”,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和买卖宅基地。严格执行“三个到场”,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定桩放线到场、房屋建成后竣工验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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