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武汉市人民政府举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聚焦复学复课,介绍武汉市复学复课工作安排。
通过评估认定的校外培训机构
7月10日后可线下复课
即日起,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可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办学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线下复课。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认定通过后,允许正式线下复课,时间不早于7月10日。
对已准予线下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武汉将严格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将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期间停止线下培训活动,整改完成后须重新按规定程序评估认定通过方可复课。
未经评估认定通过,擅自线下复课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武汉还将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日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将定期公示经各区检查合格准予线下复课培训机构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
可按流程申请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才能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具体针对武汉而言,是指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实施非学历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含经备案的教学点)。
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其线下复课时间不早于武汉市幼儿园开学时间,不纳入此次线下复课对象;
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合规成人类培训机构可参照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线下复课;
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应先在属地区行政审批局取得办学许可,再按程序申请线下复课。
展开全文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按照“自查自评、书面申请、评估认定、公示承诺”的工作流程有序进行。
怎么申请
一、自查自评
由机构先对照《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标准》11条和《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工作指南》30条认真准备,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完善各类制度。
二、书面申请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机构向办学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线下复课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三、评估认定
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培训机构申请情况,组织区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及街道等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对未达到线下复课标准的培训机构,指挥部提出整改意见,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请,通过评估认定后再行复课。
四、公示承诺
经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各区教育部门统一在官网公布培训机构名称和地址,培训机构同时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坚持学员自愿原则,机构不得强制,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学员参加线下培训。
高中7月10日、初中8月10日
复学,秋季学期照常开学
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
7月10日复学,7月31日起放暑假。
初中阶段初一、初二年级:
7月5日结束线上教学,师生休假;
8月10日返校复学,至8月30日结束。
小学及幼儿园:
7月5日起放暑假。
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返校,确有特殊需要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返校。
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往年惯例开学。
除小学六年级外小学、初中
各年级不安排期末考试
全市小学、初中7月5日结束线上教学,各年级均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本学期和学年考评。
小学六年级于6月30日组织线上毕业考试;其他各年级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后组织教学摸底检测。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道德与法治等以外的其他学科,在学期结束前,学校将采取专题教学的方式精讲重点内容,同时指导学生自主阅读学习,武汉市教科院将提出指导性意见。
遇极端高温天气
将及时调整复课安排
目前,武汉高三、初三两个毕业年级已分别于5月6日、5月20日开学。为落实差异化、错峰、分批次开学要求,高考后,即7月10日,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两个非毕业年级将复学至7月31日;初中两个非毕业年级安排在8月返校。
会上透露,安排初一、初二年级8月10日返校复学,既不影响初三教学备考和中考,也可实现和秋季学期的有效对接,可确保良好教育教学秩序。此外,武汉目前进入梅雨季节,是一年之中天气最热的时期。按照武汉天气特点,立秋之后天气渐凉,安排初一初二学生8月10日复课较为合适。
据了解,为防范复学后出现高温天气,市教育局已做好工作预案:一是如遇极端高温天气情况将适时调整复课安排,适当缩短每天教学时间;二是做好学校教学场地防暑降温准备,如安装空调、组织冰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