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丹东市发出通知: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自7月17日起恢复线下授课。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0〕72号)精神,结合丹东市疫情防控实际,丹东市决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符合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具备复学条件的,经属地指挥部审核通过,可以复学。
丹东各地区指挥部要强化属地责任,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总指挥部《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辽宁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指引》,会同疾控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复学的校外培训机构逐一检查验收,合格一所复学一所,确保复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责任编辑:王诗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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