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日前,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南通市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崇川、港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企业从业人员,且必须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人员。实施办法明确把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市区企业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市区高危企业注册的安全工程师以及市区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和班组长等群体经具备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安全培训的单位作为培训补贴对象,并对上述对象的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