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18日电(童笑雨)11月18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线上培训机构培训时长、收费标准和师资队伍管理提出了要求。民众可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意见。
随着互联网应用不断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开始向线上迅速发展。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时隔4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征求意见稿》,令培训机构监管从线下走到线上。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此次规范的学科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道德与法制、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等,音乐、舞蹈、美术和书法等素质教育类课程及教育部门、学校等组织推进的直播课堂、同步课堂、名师名校网络课堂等课堂教学、课后学习不在其列。
培训时间上,《征求意见稿》要求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每节课持续时间不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在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上,不得超出相应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线上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对于以外教为卖点的线上培训机构,《征求意见稿》指出,具备所需证件的外教在从事语言类教学时,原则上应当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国际语言教学资格认证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进一步加强了对线上培训机构的收费监管。
其中,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000元或不超过60个课时或不超过3个月。
此外,浙江省教育厅还将专门建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白名单和黑名单。黑白名单由浙江省教育厅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2020年7月1日起,浙江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通管、公安等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并视情节依法给予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关停平台网站、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处理或处罚措施。(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