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文学是继抒情文学、叙事文学、戏剧文学等传统文学类型之后出现的又一种文学类型,兼有电影与文学的双重特性,并在二者交互渗透中将文学的叙事因素与电影的造型因素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其具体的书面形式就是电影文学剧本。然而电影文学作为一个艺术学的概念,比电影文学剧本的含义要宽泛些。一般指的是在电影创作过程中,用文学手段为未来影片绘制形象蓝图的艺术;广义地说,指的是一种发展中的新兴文学形式或文学类型。
电影在其诞生之初,不过是游乐场里由活动影像所提供的一种杂耍,经过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等阶段,其技术手段不断得到完善,人们对其艺术特性的认识不断加深,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它已成为大众所喜爱的富有表现力的艺术。电影剧本作为影片思想艺术的基础,其地位也相继得到各国电影艺术理论家的确认,并被无数电影剧作家、电影艺术家的创作实践所证实。电影与文学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电影作为一门综合艺术,从文学汲取的养料和艺术经验,远比从其他艺术要多。把小说的叙事因素,以及从现实关系和矛盾运动中刻画人物性格、透视人物心灵的艺术手段引进电影,这是电影在对诸种艺术进行综合中所取得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进展。具有一定文学价值的电影剧本的出现,是电影艺术趋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注重电影文学,研究电影本体及其艺术特性以发掘潜力,都是为了形象地反映社会生活。电影对文学的综合,是以自身为主体加以吸取的,也是在电影与文学所拥有的各种艺术可能性之间实现了矛盾的统一。从创作实践的角度看,电影文学有一个自相矛盾的艺术现象:它用文字所表达的,恰恰是非文字所能充分表达的银幕造型画面及其运动(包括语言、音响、音乐的“运动”),只有经过再创造,最后才能体现为可见可闻的银幕形象。事实上,电影文学已不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学,而是冲破传统文学叙事的方式,创造出一种以电影的独特视听思维来构思和写作的崭新文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