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自治区教育厅通报7起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作用,自治区教育厅聚焦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薪、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于近日选取7起在职教师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予以全区通报。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广大教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践行师德规范,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强化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职业道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一、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教师柏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2018年10月13日至12月15日,柏某组织本校代课教师唐某、梁某、李某等人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补课费92000元,其中柏某获取代课费4000元。柏某受到记过处分。
二、乌鲁木齐市第九十八中学教师闫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2018年9月,闫某在家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20名学生补课费用19200元。闫某受到警告处分。
三、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教师程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2019年3月,程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程某受到警告处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取消2019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在全校通报批评,并作深刻检讨。
四、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一中学教师严某,第一小学教师马某、杨某违规举办培训班,收取费用问题
经查,严某、马某和杨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租用高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举办各种培训班,其间收取学生培训费用。严某、马某和杨某受到警告处分。
五、哈密市第二中学教师陈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2017年以来,陈某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13名学生补课费24000元。陈某受到诫勉谈话,两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资格。
六、喀什地区叶城县第六小学教师周某截留学生伙食费、向学生家长乱收费问题
经查,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周某截留学生伙食费12642元;让学生家长为其服务,向学生家长收费。周某被解除聘用合同,退还截留资金。
七、和田地区和田市伊里其乡托万阿热勒村幼儿园园长柔某收受教职工、学生钱财问题
经查,2018年10月2日,柔某组织全园教师在和田市技校餐厅庆祝生日,其间消费1200元全部由幼儿园教职工垫付;2018年11月,柔某收取新转来学生阿某伙食费500元,并据为已有。柔某受到通报批评,退还所有违纪所得。(沈祖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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