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刚刚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
今年7月,余杭法院收到女方顾某起诉,要求前夫张某支付一笔高达10万元的培训费。两人于2017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玉由顾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玉独立生活为止。现在顾某起诉要求张某支付小玉的抚养费(考前冲刺辅导费)10万元。
他们俩,一个事业编制一个国企员工,而且在房价还没有启动之前,就早早地在余杭拥有了三套房。夫妻关系和家庭走向,现在回想起来都和女儿小玉选择艺术生这个路径有关。
女儿小玉一直以来文化课不好,但是在竹笛这个乐器上小有天赋。夫妻俩做出了很纠结的决定:让小玉走艺术生的道路。从初中开始,妈妈顾某带着小玉去北京租房,培训,拜名师。后来,妈妈向单位请了长病假,家里卖掉了两套房。
最后一套房子后来也卖掉了供款到北京。为了多赚点钱,老张借钱炒股,正好遇上股市6000点之后急转直下,赔得一塌糊涂,欠下100多万债务。而女儿这边因为文化课实在太差,如果要考中央级院校,单单艺术专项好也不够;夫妻两人又南北相隔;在各种焦头烂额之下,这对夫妻走到了尽头。
时隔两年,前妻再一次来跟他联系,就是问他要10万元。
这是今年高考前,前妻咬咬牙给女儿报的一个所谓的“考前冲刺班”,2个月20万的培训费大部分都是用在“名师点拨”上。
后来,女儿还是没有考好。妈妈顾某就联系了老张,认为作为父亲张某理应分担该培训费的一半。
老张不同意,也付不出这笔钱,顾某起诉。
在这个案件中,额外支付的考前冲刺辅导费不是必要、合理的费用,顾某要求张某给付考前冲刺辅导费10万元的主张,超出了必要的抚养费(教育费)范围。顾某事前亦未与张某就培训事宜达成一致,且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负担该费用,故法院对顾某要求张某承担该费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听到自己赢了官司,老张还是难过得仰天长叹,“我这一生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把女儿培养成艺术生”。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