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第七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召开。周强院长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规划,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加强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法院,首先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当今世界信息更新加快,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如不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全体干警注重提升自我,很容易出现“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造成思想空虚、精神贫乏、是非不辨、方向不明,落后于时代潮流。唯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历练才干,方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二是对教育培训要有精细安排。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领会第七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在组织形式上,可以把“学习型法院”细分为学习型庭室、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合议庭等若干小的学习型组织,每个组织既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
三是要建立教育学习的激励机制。要从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工作抓起,建立起行之有效、可操作的教育学习制度,既要有长年教育培训规划,又要有年、月度计划,进而具体安排好每周、每天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建议规定干警结合实际学习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或精品案例,推荐研读书目。同时,也可以定期组织开展演讲、宣讲竞赛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结合办案开展庭审观摩、业务能手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以“一案一总结、一庭一分析、一老带一新”的方式,起到边办案边培训、边总结边学习的效果,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激发干警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热情。(扬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