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师醉酒开车被“双开”,盐都法院发布危险驾驶典型案例
饮酒后驾驶无证无号牌机动车;吸毒后大量饮酒驾驶机动车;有危险驾驶前科再次酒驾;事业单位人员酒驾被判刑后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2月2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危险驾驶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6个典型的危险驾驶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1月至11月份,盐都法院受理了71件危险驾驶案件,犯罪类型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其中,71名被告人中有犯罪前科的7人,有行政处罚劣迹的11人,共计对50人判处实刑,对21人适用缓刑。
在发布的案例中,被告人方某的危险驾驶案格外引人关注。方某饮酒后雇佣代驾,却还是被警察抓获,这是怎么回事?“车子快开到家了,他和代驾司机却突然吵了起来,代驾司机便下车离开。”盐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邵晓萍说,出于侥幸的心理,方某便独自驾车回家,在小区内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后在其家中被警察抓获。
“方某曾在2013年4月份有过危险驾驶前科。”盐都法院审理认为,方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方某不思悔改,酌情从重处罚。”邵晓萍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方某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在案例中,还有一名教师闵某,今年3月24日晚,他酒后驾驶小轿车回建湖,结果在等红灯时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经检测他的酒精含量为190.1mg/ml,属于醉驾。因为他是事业单位人员,不仅被判了刑,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为自己的酒驾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据悉,盐都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惩危险驾驶犯罪,努力维护公共安全,营造良好的出行秩序。此外,该院还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提升宣传效果、规范培训加强管理、重视发展代驾行业等四个方面入手,对预防危险驾驶案件提出对策和建议。
“我们不断梳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审判情况,旨在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普法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驾驶意识。”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郝月表示。(成正宜 姜振军 张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