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任主任的后几年里,把小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新任主任没能吸取教训,犯了同样错误。我俩双双受处分,毁了单位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我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后悔,更为因此带来的恶劣影响无比愧疚……”这是安徽省天长市苗圃党支部书记、原主任陈志写在检讨书中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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